2019年10月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与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本所副主任、中共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支部组织委员唐建民律师、何丽红律师、陆少文律师等三名党员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这是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聘请本所唐建民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之后,本所再次受聘为省级机关提供法律服务。
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除担任广西区政协、中共广西党委统战部常年法律顾问外,同时还担任广西区教育厅、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将全力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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