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系,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基金管理人从业资格。擅长办理建设工程、金融借贷、房地产、海商海事业务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各类刑事案件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办案经验丰富。先后为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华侨投资区建设投资总公司、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宁智源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曾代理中石油南宁CNG母站及输油管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南宁市自行车总厂与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与南宁市江南公园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何某、苏某与工商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件(金额9000多万元)、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水性科天”基金项目非诉法律事务(金额16亿元)等重大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曾办理南宁5.19特大大米走私案(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的第一被告人提供辩护)等刑事案件。
张智强律师一贯秉承“受人所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践行恪尽职守、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委托人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部分案例:
1、代理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涉案总标的额达8.7亿元的海湾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判决结果仅支持对方1.2亿元;
2、代理南宁华侨投资区建设投资总公司与广东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帽山城市文化广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全部驳回对方20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
3、代理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二中东盟校区案标的额1000多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迫使对方撤回仲裁申请。
上一篇:唐立权律师
下一篇:李思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