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房内被烧伤,房东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1-01-09 12:01:51
分类: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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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上月底我哥在其租住的房间内使用煤气做饭,忽然发生煤气爆炸,造成我哥全身70%被烧伤,被诊断为重度烧伤,医院已下病危通知书,医药费都要好几万,我家是农村的,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请问我哥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吗?我哥租的是杂物房,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里约定不得在房间内使用煤气。  
【提问】上月底我哥在其租住的房间内使用煤气做饭,忽然发生煤气爆炸,造成我哥全身70%被烧伤,被诊断为重度烧伤,医院已下病危通知书,医药费都要好几万,我家是农村的,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请问我哥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吗?我哥租的是杂物房,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里约定不得在房间内使用煤气。
南宁小吴
【陈钢律师解答】南宁小吴:
房东擅自将杂物房出租给他人居住,属于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行为,根据《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房东将杂物房出租给你哥居住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造成你哥被烧伤的主要原因,房东对承租人有安全保障义务,房东对你哥被烧伤应负相应过错赔偿责任,因你哥作为成年人,应当清楚在封闭环境内使用煤气可能发生的危险,且房东在租赁合同中作了提示,可以适当减轻房东的责任,也就是说,你哥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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